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代办
| 更新时间 2024-10-28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品牌 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代办 优势 本地服务一手代办可上门沟通 承诺 真实可查欢迎拨打网页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15807005755 联系手机 15807005755 联系人 彭经理 立即询价 |
但是由于想要开办危险品经营公司必须要拥有一张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因此很多想要开办危险品经营公司的人就倾向于直接收购一家带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虽然在价格上会比亲自去注册一家危险品经营公司要高些,但是节省了许多时间和精力,总体来说,还是很值得的。
广州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交申请表;
1、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具备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危险品的场所通过安全验收的文件复印件;
4、经营和储存危险品场所的真实照片以及其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5、经营危险品的相关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复印件;
6、管理和操作规程;
7、事故应急预案
我公司主要经营广州代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行业经营许可证审批及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等业务,经营丰富成熟,面向江西市场,客户群为众多行业的企业。我们企业具有技术人员和良好的业务团队,但在飞速发展中依旧不断总结及优化对客户的服务,使企业在发展中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吸引众多客户莅临我司参观及业务洽谈。
在实际经营过程当中,积累了不少有关代办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经验,从事代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验丰富,现也有一手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转让,许可证齐全,也有通过市场专员长期市场跟踪收购而来的许可证,许可证情况各不相同,符合业务开展的各项需求,欢迎来电进一步沟通。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也是我们常常会说的危化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是由安监局审批核发的,主要的审批条件包含地址要求,存储要求,以及相关的行业人要求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前置审批,即所谓的先证后照,工商登记前先办理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也是我们常常会说的危化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是由安监局审批核发的,主要的审批条件包含地址要求,存储要求,以及相关的行业人要求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前置审批,即所谓的先证后照,工商登记前先办理许可证。
可以通过咨询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通过网页联系我司,咨询办理南昌代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具体事宜。
目前,公司可以办理业务广州市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可提供全包代理或协助代理申报服务;
本司承接广州办理危化证,承接广州代办危化品贸易公司注册服务,提供一站全程协助代办服务。目前可办理广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证明、进出口权、医疗器械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注销以及其他行业的许可等业务!
广州危化证办理材料:
①营业执照正副本
②原危化证正本、副本、附页(新申请的企业该项忽略)
③人员培训证书(一般地区都是要求法人考主要负责人,个别特殊情况或地区除外)
④房屋产证、租赁合同
⑤危化证盖章材料(我司可全包代办)
危化证办理流程:没执照的先申请执照同时培训证报名,执照和培训证考出来了办理危化证。
危化证办理要求: 大的要求就是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一致(其它具体要求您可以致电我们详细咨询了)。
有一些化学品出来属于危化品外,还可能属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主管部门收到上述规定的备案材料后,对符合申请备案的单位于三天内发放备案证明书。
三、经营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该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每单所经营的时间、产品名称、购入单位名单、运输单位名称、储存单位名称、销售单位名称、购入数量、销售数量、储存量、购入地及销售去向等情况,及时向所在地的区县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如本月无经营的,须在每月月末进行“零申报”,即:“购入单位名称”、“运输单位名称”、“储存单位名称”、“销售单位名称”内均填写“无”;“购入数量”、“销售数量”、“储存数量”内填写“0”。
五、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备案证明的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六、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七、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在产生、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在终止经营后3个月内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联系方式
- 电 话:15807005755
- 联系人:彭经理
- 手 机:15807005755
- 微 信:pxy1230811